日本留學簽証 記錄


拿到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需要到日本簽證申請中心辦理VISA,以下是2017年3月的記錄,只供參考。


2016年12月9日開始,申請日本簽證已改到日本簽證申請中心辦理
地 址:香港北角電氣道 148 號 16 樓 03 室
電 話:(852) 3167-7033
申請方法:網上預約 (http://www.vfsglobal.com/japan/Hongkong)
亦可選擇直接前往簽證申請中心作申請,但將以有預約者為優 先。


關於予約:
*建議提早2個星期予約
網上的予約有 Multiple Entries-General 和 Single Entries-General 兩個選項,選哪一個也可以。


前往簽證時所需交件:
i)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(正副本)
ii) 護照(正副本)
iii) 身份證(正副本)
iv) 6個月內彩色證件相一張(4.5cmx4.5cm、正面、無帽、無背景)
v) 入學許可證(正本)
vi) 赴日簽証申請表(日本簽證申請中心可download有關表格)
http://www.hk.emb-japan.go.jp/jp/docs/2012_visa_app_info.pdf

簽證服務費:HKD275
*審查期間約為 1 星期(不包括星期六、日及本館休館日)


填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幾樣野要注意:
i) 日本簽證申請中心有即影即有相機,費用$50。
ii) 申請人在日擬入住的酒店:酒店名、電話、地址一定要填。
iii) 工作單位:可填在讀學校名,如果已經無做野準備去日本,請填「準備留學」。
iv) 配偶所從事的職業:單身人仕請填 「N/A」。
v) 在日保證人:請填日本學校的英文名和英文地址、電話。(一定要填英文。)
vi) 與申請人的關係:請填「學校學生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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